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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官方预测单独两孩实施后人口发展将现三变化
来源:本站  时间:2014/3/25 16:55:33

  中新网重庆3月25日电 (记者 刘贤)25日,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《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草案》),其中焦点是单独两孩政策。官方预测,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,重庆市人口发展将有出现三个变化。

    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就《草案》进行说明: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,重庆市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(妇女一生平均生育子女的个数)由1981年的2.8下降到1.4左右,近10年一直稳定在这一水平。

  据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研究测算,重庆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,该市人口发展会出现三个变化。一是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将由1.4提高到1.6左右。二 是平均每年增加出生人口4.5万人左右。三是人口结构有所改善,到2030年,青少年比重将增加1.48个百分点,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下降0.4 个百分点。

 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,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,形成了《重庆市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方案》,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。3月11日,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了重庆市的实施方案。

  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启动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的修法工作,邀请部分立法咨询专家进行专题论证,得到一致意见“建议此次采取修正形式仅对条例涉及单 独两孩政策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,而条例中社会反映较多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、计生家庭奖扶政策、产假时间等内容,在今后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并待上位法修 改明确后,再行修改”。

 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全面修订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项目,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已经启动全面修订条例的调研工作。

  会议资料显示,《草案》仅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内容作修改。

  一是将第一项“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者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”修改为两项进行表述,即第一项为“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”;第二项为“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”。其目的是突出“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”的规定。

  二是删除第六项规定的“烈士独生子女”和第七项“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,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子女家结婚落户的”规定,因为单独两孩政策已包括了这些规定的内容。

  重庆此次修改现行条例是对单独两孩政策作出原则性规定。单独两孩政策的具体执行则根据重庆市政府实施方案进行。3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将公布重庆单独两孩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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